# 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上海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

> 印发日期：2026-03-11 ｜ 来源：上海市人民政府（党政混合信息）｜ 全文共二十条 · 五个部分

为贯彻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》，围绕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，深入学习运用“千万工程”经验，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，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，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，努力走出超大城市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子，结合我市实际，提出如下实施意见。

## 一、加快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

### （一）提高粮食生产水平。

坚决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，高质量完成中央下达上海的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任务。持续推进现代耕作制度改革，科学调整种植布局和品种结构，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，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提单产，推动粮食品种培优和品质提升。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、报废更新补贴政策，推进优机优补和老旧农机更新换代。推进粮食市场化收购和流通提质增效，深入开展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。

### （二）促进“菜篮子”产业提质增效。

坚持农林牧渔并举，推动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。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，稳定30万亩规模化常年菜田面积，推动设施蔬菜数智化提档升级。维持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度，加快生猪品种结构调整，促进地方猪产业良性发展。支持水产养殖设施化建设，促进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，强化多部门协同和全链条监管，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，严查严惩非法添加和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。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，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。

### （三）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。

落实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》，严守耕地红线。坚持规划引领，聚焦永久基本农田，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，实施全周期管理，完善建后管护长效机制，强化资金监管。依托全市农业信息化平台，通过遥感、人工智能等技术，持续开展耕地种植用途管控。落实耕地分类管理制度，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，规范补充耕地质量验收，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管理机制。坚决打击各类破坏耕地违法行为，严防“大棚房”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反弹回潮。

### （四）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效能。

推进我市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，强化有组织的科研，加快形成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农业新质生产力。开展生物育种、农业生物制造和现代设施农业关键技术攻关，加快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研发与应用，促进人工智能与农业发展相结合。建设农业科技创新重大平台，推进张江种谷、上海农业科创谷、长三角农业硅谷发展。构建农业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，推进农业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。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，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。深化产教融合，加快新农科建设，推动高校涉农专业人才校企协同培养。

### （五）强化农业防灾抗灾综合能力。

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、绿色防控，确保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%以内。健全公共卫生联防联控机制，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。系统推进农田沟渠修复整治和排涝设施建设，把沟渠与泵站等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管护清单。扎实开展海洋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。优化气象灾害监测站网建设，加强监测预报预警，推进信息精准靶向发布，提高应对极端天气能力。

## 二、积极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

### （六）推进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实施。

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，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，持续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片区建设，推进首批“沪派江南”特色村落营造试点，构建和美成片、产业成群、服务成网、运营成熟、收入持续增长的乡村发展新格局。围绕乡村产业发展，承接城市溢出功能，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、公共服务便利度和人居环境舒适度。持续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，统筹协调村庄生活空间和农业生产空间，分类保障乡村发展用地。

### （七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。

围绕产业振兴，加快农村配套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。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。加强农村电网供电保障，扩大农村充电设施覆盖范围。推进次差路段整治提升，实施150公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。持续改善农民居住条件。积极推进数字普惠，实施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行动，拓展5G服务在更多智慧乡村场景中的应用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，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综合管护。

### （八）提升乡村公共服务供给能级。

实施新一轮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，开展郊区学校精准委托管理，切实提升郊区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。推动特级校长、特级教师、正高级教师到郊区学校任教。推进中心城区优质医疗资源与郊区共享，深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村卫生室开展巡诊、派驻服务机制。推动有条件的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增加健康宣教、康养指导、精神慰藉等服务，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和紧急救援服务。

### （九）提升乡村生态环境品质。

实施乡村优质生活空间提升工程，建设5万户乡村美丽庭院。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和修复，持续推进河湖水体清澈度提升试点。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效能。加强农业生态保育与资源循环利用，提高单位面积耕地畜禽环境承载力，推广养殖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模式。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联合监测评估，实施生态化治理模式试点。坚持长江大保护，加强跨省跨界渔区管理，坚定做好长江十年禁渔。

### （十）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水平。

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，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深化文明乡风建设，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，推动形成向上向善的乡村道德风尚。加强乡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，开展“文艺赋美乡村”和“村字号”文体活动，创新文化科技卫生“三下乡”活动形式。加大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，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。发挥村规民约作用，巩固乡村治理积分制成效，推动乡村移风易俗。持续深化“四百”大走访，用好“三所联动”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，建设平安法治乡村。

## 三、多措并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

### （十一）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。

拓展农业功能，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。规划布局农产品加工集散中心，提升产地预冷、仓储保鲜、分拣加工水平。稳定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规模，培育发展产业强镇强村。加快培育农业精品品牌，推进地产农副产品新鲜直达。有序发展林下经济。构建乡村旅游产业体系，建设一批沪上乡村旅游精品项目。加强农村电商培育，规范发展直播带货与社区团购。深化电商平台与农业农村双向赋能，打造数实融合的乡村消费新场景。依托上海口岸优势，深化农业“一带一路”合作，提升农业服务贸易能级。

### （十二）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。

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路径，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居间服务能力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，依法盘活用好农村闲置土地和房屋。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平台，带动基础相对较弱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抱团发展。深化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，进一步提高公开挂牌交易比例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无证不动产确权补证工作。进一步理顺镇级集体企业产权关系，优化镇级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机制，提升收益分配到农民的比例。选取46个村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改革试点。深入整治农村集体资金、资产和资源管理突出问题，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。

### （十三）拓宽农民增收渠道。

导入优势产业提高从业人员收入，积极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和乡村新业态，促进各类涉农投资发展，为农民创造更多高质量的本地就业岗位。激发农民主体意识，引导和支持有劳动能力、不具备完全就业条件的农民通过参与乡村建设、以工代赈、乡村治理积分制等，依靠劳动增加收入。做好生活困难农户收入统计监测。发挥好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效应，因地制宜实施农民非农就业职业技能培训，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。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。统筹用好农村综合帮扶项目收益，实施全覆盖精准帮扶。在就业、就医、助残、助学、养老、保险等方面综合施策，提升农民综合收入水平。

### （十四）持续开展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。

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，拓展协作领域，优化协作方式，全面提升协作水平。围绕群众增收、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，因地制宜推进产业合作、劳务协作、消费协作，开展教育、医疗帮扶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协作任务。加大开发式帮扶力度，落实联农带农机制。推进沿边产业转移和园区共建，拓展平台、创新模式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合作共赢。

## 四、强化体制机制创新

### （十五）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。

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市试点，推进9个涉农区的25个乡镇（街道）先期启动，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，开展承包地“上图赋码”，妥善解决延包中的矛盾纠纷。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，加快科技赋能家庭农场，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化水平，构建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。提高市属涉农国企农业经营效能。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。

### （十六）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力度。

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，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。研究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基金。用足用好专项债、超长期特别国债等，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。健全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投入机制，推广畜禽活体、农业设施等抵押融资贷款，加大对涉农企业和农户贷款展期、续贷支持力度。加强涉农信息归集共享。深化“政银保担”四方合作机制。优化农业保险管理体系，鼓励创新涉农保险，提升保险理赔效率。强化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。

### （十七）加快要素向乡村流动。

发展壮大乡村人才队伍，深入实施乡村人才“百千万”工程，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，推进乡村人才分类培育和体系化建设。持续培育乡村振兴产业带头人、乡村职业经理人、农业首席技师等各类人才。实施人才沪郊行工程，推进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和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，吸引各类人才进农村、干农业。推动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形成的用地指标向乡村产业倾斜。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，支持入市土地优先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。强化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，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、宅基地，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。

## 五、切实加强党对“三农”工作的全面领导

### （十八）强化乡村振兴责任制落实。

压实各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，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。更好发挥党委农办统筹协调作用。加大“三农”干部教育培训力度，深入开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专题培训，提升各级党政干部抓“三农”工作本领。

### （十九）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。

全面完成农村基层组织换届选举，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，优化村“两委”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，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。做好村干部后备力量培养储备，加强农村党员日常教育管理，实施农村党员集中轮训计划。充实和稳定农村基层一线力量，开展驻村第一书记专项能力培训，着力提升农村基层组织的治理能力、经营能力和抓落实能力。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。严格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，持续深化对村党组织巡察。

### （二十）改进农村工作方式方法。

扎实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。用好乡镇（街道）履行职责事项清单，严格执行为居村组织减负“一办法两清单”。全面落实“四下基层”制度。坚持政策支持和改革创新并举，鼓励基层结合实际大胆探索，充分激发干事创业活力。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，以优良作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