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《关于做好上海市2026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（示范村）片区建设工作的通知》

> **文号**：沪委农办〔2025〕15号　|　**时间**：发布 2025-09-24
> **官网原文**：http://nyncw.sh.gov.cn/czghjsthj/20250924/b2e9075ef2b246f3a260b8332a4f4e93.html
> 抓取时间：2026-09-17　|　正文字数 ≈ 1826 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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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上海市2026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（示范村）片区建设工作的通知_城镇规划及生态环境_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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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规划及生态环境

关于做好上海市2026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（示范村）片区建设工作的通知

发文机关：
中共上海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主题分类：
城镇规划及生态环境

发文字号：
沪委农办〔2025〕15号

发布日期：
2025-09-24

失效日期：

主题词：
农业、畜牧业、渔业

浦东新区、松江区、金山区、青浦区、崇明区区委农办：

按照我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，经区政府申报、市级部门遴选、市领导审定等程序，确定浦东新区大团镇、松江区佘山镇、金山区朱枫片区、青浦区金泽镇、崇明区庙镇等5个区域列入2026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（示范村）片区建设计划。为高质量推进2026年和美乡村片区建设工作，打造我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引领片区，为“十五五”期间全面推进片区化建设夯实基础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：
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

宜居宜业和美乡村（示范村）片区建设是我市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、市政府工作部署，学习运用“千万工程”经验，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。要深刻认识和美乡村片区建设的重要意义，切实落实“五级书记”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，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，明确重点建设任务，加大要素供给配置，以更大力度予以推进。2026年和美乡村片区建设已纳入本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，实施“挂图作战”，要统筹部门力量，形成工作合力，及时协调解决片区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。

二、强化规划引领

要严格落实“策划、规划、设计、建设”的工作要求，深入谋划策划乡村产业引入培育、农民住房条件改善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、乡村存量资源盘活利用、建设用地“小块并大块”等重点任务落地，推动乡村空间布局优化和整体风貌提升。2026年2月底前，完成“两图一表”（现状图、规划图、规划地块调整详表）制定。2026年6月底前，完成郊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修编。结合沪派江南风貌保护传承试点，开展乡村“三师联创”，形成整区域设计、农居点设计、重要节点设计等成果和控制要求。

三、落实重点任务

要遵循“增强内生动力，提高集体经济实力和农民劳动收入”的工作要求，落实片区内永农建设高标准农田全覆盖、农民相对集中居住、乡村一体化综合管护、优质产业项目引入、集体经济壮大和农民增收致富等重点任务，加快破解规划非保留村发展难问题。深入谋划与之相匹配的建设项目和建设内容，用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、点状供地等政策工具，探索出切实可行的办法举措，走出一条具有上海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路径。

四、推动乡村发展

要加大农业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力度，引入高质量高能级的农业项目，培育文旅康养、休闲观光、创意办公等新产业新业态。要推进“整村运营”模式实践，每个片区至少要引入1家高质量运营机构，落实运营前置理念，鼓励运营机构参与片区规划、设计、建设，做好居间服务配套工作。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市场主体的村企链接机制，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的资产规模，实现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幅20%以上的目标。健全集体经济与城乡居保联动机制，推广积分制、以工代赈等，鼓励引导村民参与片区建设，推进乡村一体化管护运维。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向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，吸引和撬动社会资金，原则上社会资金投入不低于财政专项投入。

五、深化项目实施

要进一步细化优化片区实施方案，研究制定建设项目清单，明确建设项目、实施内容、投资计划、时间节点等要素，于2026年3月底前提交区政府审核并报我办备案。依据确定的项目清单，在用好市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，落实区级配套资金，整合条线建设资金。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时序，做好前期准备，加快项目审批，推进项目建设，确保片区建设在202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。我办将于2026年12月底前组织开展片区中期评估，中期评估不合格的，不再安排市级资金支持，取消片区资格并予以通报，由区级自行落实资金完成项目建设。

中共上海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5年9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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